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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日前出台关于修改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部分条款决定的征求意见稿。意见稿将驾照考试科目分为“理论路考”(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)、“普通路考”(实际道路驾驶能力考试)和“电子路考”(场地驾驶技能考试)。根据修改内容,“桩考”作为科目取消后,将仅作为一项考试内容并入“电子路考”。据介绍,新的“桩考”内容仅包括正反手倒车出入库,而没有“移库”。
根据新规,学员在三个科目全部考试合格后,还应当接受安全驾驶教育,参加安全驾驶综合知识考试,考试合格后才能拿到驾照,考试不合格的,应在7天后再次进行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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